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环岛高铁东方段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
时间:2016-03-11     分享到:

 

    为解决环岛高铁沿线东方段可视范围内坟墓乱埋乱葬的现象,市政府决定于201639日起对环岛高铁东方段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639日至43日为整治搬迁时间,凡是环岛高铁东方段可视范围内的坟墓,均要搬迁到指定的公益性公墓内埋葬(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给予保留外)。坟墓的搬迁必须根据公墓的规划,在市殡葬管理中心的指导下进行,以保证公墓区内坟墓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二、对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为无主坟墓处理,对阻扰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东方市人民政府

20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