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注意森林防灭火!
时间:2020-04-01     分享到:

清明将至,注意森林防灭火!

海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前后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当前,我省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时期,部分市县接连发生森林火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日省委书记刘赐贵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各地清明前后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搞好宣传,禁止野外用火等。省长沈晓明批示强调清明时节是我省森林火灾多发高发阶段,各市县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副省长刘平治要求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林业局等要在已有部署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指导督促各市县严防死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抓禁火。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森防办﹝2019﹞33号)要求,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报刊、广播、电视、短信、宣传车、横幅、海报、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密度高频率集中宣传。要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警示入林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市县驻地,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宣传车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巡回广播。要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机关、企业、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各项森林防火要求,把用火者变成防火者、灭火者。

        二、强化巡查巡护抓禁火。各地要全面实行森林网格化巡查、网格化定责制度,落实好森林防灭火责任最后一公里。各市县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责任区巡查要紧盯森林防火特殊人群(五种人(痴、呆、傻、聋、哑)、林区70岁以上老人和中小学生及未上学的儿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紧盯烧荒、烧田埂草、烧秸秆、烧火驱蚁、用火采蜜、祭扫用火等违章用火行为,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强化群防群控抓禁火。各地要及时发布封山禁火令,划定禁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将禁火令张贴到林区内每一处居民点,形成人人关心、人人负责、群防群控的局面。要在进入林区主要入口增设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林区,利用网络监控进出林区人员的详细信息,一旦发生火灾即可追踪嫌疑人

        四、强化督导抓禁火。各地要开展市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办法,开展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坚决做到“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隐患要杜绝”。省森防办也将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要予以通报。

        五、强化执法抓禁火。森林公安、林业部门、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省森防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执法工作、明确执法事项的通知》(琼森防办﹝2020﹞6号)文件精神,加强巡逻取证,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依法严管严查的强大震慑

        六、强化应对准备抓灭火各地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打巧”。要强化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海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