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月发放绩效季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7-05-16     分享到:

东方市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月发放

绩效季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级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激励保障机制,规范绩效考评工作,改进补贴发放方式,现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以下简称为“两委”干部)“补贴月发放绩效季考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对象

本实施办法中的考评对象,主要指村(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可适当扩大被考核人员范围。

二、总体要求

(一)“两委”干部绩效季考评要本着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加强村级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对“两委”干部每季度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评。

(二)“两委”干部绩效季考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考评工作程序,每季度考评一次,考准、考实工作实绩,激励“两委”干部履职尽责。

(三)“两委”干部生活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实行基础补贴月发放,绩效补贴季度发放制度。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分别占每月固定生活补贴的60%40%,基础补贴每月全额发放,绩效补贴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发放。

(四)“两委”干部免去职务后,基础补贴从免去职务的下月停发,绩效补贴从当月起停发;新当选的“两委”干部,基础补贴当月发放,绩效补贴根据每季度考评情况进行发放。

三、季考评内容

季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村级班子自身建设、出勤履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四部分内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其中村级班子自身建设30分,出勤履职15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40分,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15分。

(一)村级班子自身建设,分三项进行考评(30分)

1、开展集中学习情况(10分)。村(社区)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每季度召开1“两委”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上季度考评中乡(镇)党委反馈需要整改的相关事项。考评中,根据参加集中学习情况进行评分,学习记录每少一次扣1.5分,扣完为止。

2、推行落实“五议五公开”工作法情况(10分)。凡重大村务按照“党组织提议、村务协商会商议、村民委员会审议,党员大会评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的程序进行,做到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及实施结果全程公开。考评中,根据执行议事决策程序的规范化程度按1-10分扣除,扣完为止。

3、坚持廉洁自律情况(10分)。“两委”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如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按情况严重程度按照1-10分扣除,扣完为止。

(二)出勤履职,分三项进行考评(15分)

1、坐班制度执行情况(5分)。各乡镇要对各村(社区)坐班制度进行经常性抽查,对坐班时不在岗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情况(5分)。“两委”干部要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教育培训,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考评中,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每迟到一次扣1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乡镇确定上报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培训,未按规定参加且未请假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3、外出请假及报告情况(5分)。“两委”干部因事外出必须向乡镇党委、政府请假,一次性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向乡镇报告销假。外出不向乡镇请假的扣2分;超假不归、每季度累计旷工5天扣3分;每季度旷工累计达到10天的扣5分,扣完为止。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分五项进行考评(40分)

1、开展精准扶贫工作(10分)。重点考评“两委”干部参与中央和省、市精准扶贫政策宣传、脱贫返贫对象动态管理、到村到户项目实施、增收产业发展等情况。考评中,根据参与精准扶贫具体工作和完成情况按1-10分扣除,扣完为止。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10分)。“两委”干部以“三创”工作、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整洁庭院行动”为重点,经常性组织党员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消除污水乱泼、垃圾乱倒、柴草乱堆、牲畜乱跑、墙上乱画等现象。考评中,根据实际情况按1-5分扣除,扣完为止。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10分)。“两委”干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本村(社区)社会治安秩序,积极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向乡镇报告本村(社区)社会治安治理情况。考评中,“两委”干部矛盾纠纷排查不彻底,导致村(居)民集体到乡镇政府上访扣2分;到市上访扣6分;到省级以上上访扣8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的扣10分,扣完为止。

4、计划生育工作情况(5分)。“两委”干部经常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按时完成乡镇下达的任务指标。考评中,根据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次数和质量按1-5分扣除,扣完为止。

5、乡镇安排的阶段性任务(5分)。考评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植树造林、春耕生产、征兵、征地拆迁等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考评中,根据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按1-5分扣除,扣完为止。

(四)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分三项进行考评(15分)

1、便民服务中心使用和管理情况(5分)。“两委”干部要充分依托村(居)民服务中心,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各类文体活动3次,保持服务中心干净整洁,保护和管理好公共财产。考评中,村(居)民服务中心开展活动少于3次、卫生差的扣2分;未开展活动的扣3分;没有制度上墙的扣5分,扣完为止。

2、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情况(5分)。“两委”干部要充分利用便民服务中心平台,积极为村(居)民开展服务工作,并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讲解。考评中,根据便民服务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按1-5分扣除,服务态度差,群众意见大的扣3分,扣完为止。

3、服务事项完成情况(5分)。“两委”干部每季度应如实记录待办和已完成的群众服务事项,驻村干部每季度对“两委”干部的服务群众事项进行抽查印证,了解村干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情况。考评中,发现虚假记录的每条扣2分,服务事项超过一周没有完成的扣1分,扣完为止。

四、考评方式及报酬发放

(一)考评主体。根据四项考评内容,由乡镇驻村领导、党政办、分管业务工作的站所量化评分。班子自身建设由驻村领导评分;出勤履职由乡镇党政办量化评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得分由分管业务工作的站所、部门等量化评分;便民服务工作情况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量化评分。在考评工作中,既要对“两委”干部各自承担的工作进行考评,又要对“两委”干部需合作完成的工作进行“捆绑”考评,凡是某一项工作整体滞后,在季考评工作中同时扣除“两委”干部相应分值。

(二)考评程序。每季度第三个月底,乡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季度考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考评责任人根据考评内容分别对“两委”干部进行考评打分;乡镇党委副书记、党政办对考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提交乡镇党委会研究分析季度考评的准确性,审定季度考评得分;乡镇党政办向所辖各村(社区)下发《村(社区)“两委”干部季度考评结果反馈通知单》,被考评对象对个人季度考评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后,在乡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乡镇党政办根据季度考评得分情况计算绩效补贴应发额度,兑现“两委”干部上季度绩效补贴,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发放;得分80-89分的按照绩效补贴的90%发放;得分60-79分的按照绩效补贴的80%发放;得分低于60分的不发放。

(三)考评奖惩。年底,乡镇党委以“两委”干部季度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年终考评,将每季度考评扣除的绩效补贴用于年底考核优秀的奖励津贴,奖励金额不得超过干部个人补贴标准的两倍,具体由乡镇党委会讨论决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两委”干部总数的15%对参加学习不经常、落实工作不力、季度考评最后一名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个季度考评最后一名的要深入查找剖析原因,限期整改;对连续三个季度考评排在最后一名的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进行调整,村委会成员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东方市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效能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它规定

本实施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市内颁布的有关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规定内容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