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换届“十个不选”
时间:2016-04-20     分享到:

候选人“十个不选”

 

一是受党纪政纪处分并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不选;

二是选前3年内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立案审查的不选;

三是选前3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不选;

四是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3年中,有2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服务意识公益意识差或多数时间忙于私活而不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的不选;

五是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选前审计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不选;

六是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不选;

七是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黑恶势力,或参与或教唆他人违规聚众上访等违背民主团结的不选;

八是拉帮结派,搞贿选,操纵、干扰、蓄意破坏选举的不选;

九是长期拖欠集体财产、侵占集体资源资产、侵害群众利益,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级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不选;

十是具有其它不适合担任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情形的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