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大村干部联系帮扶群众制度
时间:2016-01-12     分享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结合处党委提出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帮扶对象

   村里特困家庭、低保护和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家庭,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需要帮扶的党员。

  二、 结对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本地区的形势,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势,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实现再就业,增加收入,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特困家庭,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

  4、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三、结对帮扶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的年龄、文化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一个党员干部联系一户。主要适用于党员干部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贫帮困。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党员帮扶贫困户再就业的要求和达到的目标、脱贫的时限等任务。

  2、几个党员干部联系一户。主要用于帮扶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户。这些特困户,靠一个党员干部帮扶比较困难,必须由几个党员干部共同帮助,而且要考虑到党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确定主要责任和起主要作用的党员。

  四、结对帮扶的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即:每一名党员干部至少有一个特困家庭作为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上门看望特困家庭每半年至少一次;党员每年给特困户家庭送温暖至少一次;党员干部为每个特困户家庭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干部与群众、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的结对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