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旺村干部坐班办公制度
时间:2015-01-24     分享到:

罗旺村干部坐班办公制度

 

一、实行村干部坐班办公制度,是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村级班子在群众的公信力;有利于保证村级班子的正常运转,推进村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村级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罗旺村黎族特色村寨建设进程。 

二、坐班办公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周一至周日坐班,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制定的坐班人员时间安排表及联系方式,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保持坐班人员和时间的相对固定。

三、坐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坐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落实替班人员,并报经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岗和替班,替班的村干部负有值班的全部责任 

四、值班干部如不按值班安排表实行坐班1次,扣除当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村委会办公经费,如不按值班表实行坐班2次,扣除当月全部工资作为村委会工作经费,一个月内超过3次不按时坐班的,如是村委班子成员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向大会做书面检讨;如是支委班子成员则召开党员大会并向大会做书面检讨。

五、坐班的村干部要负责做好当天村委会办公大楼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群众提供政策、村务咨询,代为办理审批事项;接待群众来访,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及时处置突出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要立即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六、没有坐班的村干部如有事离开东方的,村委班子成员需要报村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支委班子成员需要报村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离开,主任有事要离开东方要报告村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要离开东方需报镇党委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向村主任交代好各项工作事宜。

七、坐班人员要向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工作,做到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对群众提出的事项,要落实坐班首问责任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对能办的,坐班人员要随时受理、处置和办理;对在坐班时间内暂时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受理人要向群众做好说明,承诺办理时限,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对属上级管理审批的事项,坐班人员要按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程序的要求,及时协调予以解决。 

八、村委会有集体活动或接待上级督查及外来人员参观的,“两委”班子成员应及时到场负责村部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两委”主要负责人请假,不请假的当做坐班缺勤处罚,即按第四款处理。

九、坐班人员要严格保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级班子清正廉洁、干净做事的良好形象。

十、村“两委”干部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要充分沟通和交流,互帮互助,互相尊重,为民办实事,团结一致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村干部要互相监督,如发现值班干部不按时坐班的应立即报告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

十二、每月月底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