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东方市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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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组字〔201479

 

 关于做好2014年东方市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根据《东方市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一考双评”制度》(以下简称《“一考双评”制度》)的精神和市委的工作安排,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底要组织对本乡镇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一次年度考核,现就做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乡镇农村(社区)班子及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成立若干个考核小组,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各村(社区)班子及成员的考核工作。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工作方案,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干部在履职尽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集体经济、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乡镇中心工作、基层党建等方面的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制作切合实际的民主测评和点评打分内容。要加强对考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扎实做好农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

二、规范程序,严密实施。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一考双评”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考核工作,组织“两委”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考核,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点评打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并结合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考评,不可减少程序、降低标准,不可应付了事、走过场。对考核工作把关不严、走过场或评价不客观、不公正或未如实反映考核情况的,要严肃追究考核人员责任。各村、社区在召开考核会议时,党支部书记要就本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还要组织与会人员民主推荐3-6名村级后备干部

三、注重结果,强化运用。考核工作必须于2015115日前结束。考核结束后,各乡镇要充分征求驻村干部、乡镇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集体研究拟定考核等次,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以党委正式文件)于125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进行复核确认,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对考核等次的复核结果,按照《东方市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效能问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农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的发放工作,同时要把考核结果与各项待遇和评先评优挂钩,作为选拔、使用、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全市村级班子及两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乡镇党委要根据各村后备干部推荐情况,逐村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台库,加强跟踪培养。

各乡镇要按照《“一考双评”制度》规定的程序,参照以上要求一并做好2014年省委组织部招聘的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工作,八所镇还要做好2013年市委组织部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一并报市委组织部。

附件:1、东方市村级“两委”班子年度考核量化表。

      2、东方市农村(社区)干部考察量化测评表。

3、东方市村级“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登记表。

4、东方市村级“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村(社区)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4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4年12月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