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卫生局服务事项内容目录
共19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9项;管理服务事项0项。
序 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办理主体 |
行使依据 |
法定 期限 |
收费依据与标准 |
1 |
游泳场(馆)、理发、美容、旅店卫生许可 (首次注册、复核、延续、注销)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18个 工作日 |
海南省物价厅、财政厅、卫生厅,琼价费{1999}203号、琼价管{2002}137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学审查:150人以上单位350元/个,50至150人单位250元/个,50人以下150元/个,个体商贩50元/个;现场调查40元每人每天;从业人员培训(按社会力量办学收费) |
2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首次注册,复核、延续、注销、变更)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
18个 工作日 |
海南省物价厅、财政厅、卫生厅,琼价费{1999}203号、琼价管{2002}137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学审查:150人以上单位350元/个,50至150人单位250元/个,50人以下150元/个,个体商贩50元/个;现场调查40元每人每天;从业人员培训(按社会力量办学收费) |
3 |
放射诊疗许可(限于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第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18个 工作日 |
海南省财政厅、物价厅、卫生厅》琼价费[1999]203号、琼价管{2002}137号。放射工作场所卫生学审查200元/个;建设项目放射卫生防护审查审计(按投资额万分之六计算);个人剂量“超标调查”150元每人每天 |
4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100张以下床位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综合医院及门诊部、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等医疗机构)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2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5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首次发放、延续、变更、校验、注销、停业登记)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28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6 |
外国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通知(卫医发{2003}331号文件 |
18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7 |
护士执业 (首次注册)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护士条例》 |
20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8 |
护士执业 (延续注册)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护士条例》 |
15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9 |
护士执业 (变更注册)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护士条例》 |
7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0 |
护士执业 (遗失补办)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护士条例》 |
20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1 |
医师执业注册 (首次注册)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
20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2 |
医师执业注册 (变更注册)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
15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3 |
医师执业注册 (注销)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
18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4 |
医师执业注册 (损坏换领、遗失补发)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
15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5 |
乡村医生从业注册(首次注册、再注册、变更注册)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10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6 |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员来琼短期行医审批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通知(卫医发{2003}331号文件 |
18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7 |
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设置执业许可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
20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8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从业人员许可(助产、结扎、终妊娠)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20个 工作日 |
不收费 |
19 |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婴儿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换)发 |
行政审批 |
东方市卫生局(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