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提高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省级补助标准
时间:2017-10-29     分享到:

 

 近日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财政厅提高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琼老龄办发[2017]40号,提高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省级补助标准通知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对户口在本省且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的省级长寿补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提高为500元,同时要求长寿补助金要准确、足额按新标准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此次提高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省级补助标准,将惠及我市61名百岁以上老年人,切实加强了他们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