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地名文化资源征集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6-05-12     分享到:

东方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地名文化资源征集活动的公告

 

    地名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是国家和民族历史的见证、文化的记忆、情感的寄托。我国地名文化资源浩如烟海,内涵丰富、底蕴深厚,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61号)精神,扎实做好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地名文化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琼民通〔201666号)精神,市民政局决定开展地名文化资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古地名文化遗产。包括古县、古镇、古街巷、古村落等地名,这些地名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地理文化和乡土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单元,其历史悠久的地名承载着深厚的地域文化信息。

    (二)少数民族语地名文化遗产。少数民族语地名是民族语言和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见证。特别是使用人口很少的少数民族文字地名和一些没有民族文字只靠口耳相传的少数民族语地名,处于濒危状态,亟需保护。

    (三)著名山川文化遗产。著名山、河、湖及洞、泉、瀑布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仅积淀了丰富的地质、地貌、景观和古建、石刻、人物、事件等文化内涵,而且是自然环境变迁和先民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历史见证。

    (四)近现代重要地名文化遗产。近现代形成的地名虽然历史不够久远,但有些是近现代形成的国内外闻名的独特文化发祥地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的纪念地,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具有重要的传承保护价值。

    (五)与地名有关的人文故事和历史传说等。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发通告之日起,至2016610日止。

    三、征集方式

(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448714387@qq.com

(二)以信件的形式寄至东方市市政府大院1号办公楼民政局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收集具有地名文化保护意义的地名文化信息时,既要收集现有地名,也要收集已消失不用的地名。

    (二)地名故事要叙事流畅,情节生动,有一定的趣味性和寓意

    (三)所报材料包括地名的含义、沿革、实体概况及主要的人物、事件等。

(四)凡涉及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和投稿单位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五)投稿人须在来信或来件中标明撰稿人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3976527975   

  

 

 

 

 

                            东方市民政局

                           201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