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我区对2013年1月—2018年6月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检查机构
按照上级要求,我区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等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制度,制定方案,从制度上对全区“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规范。对数额较大的“三公”经费支出,我区均召开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费用支出
我区狠抓各项经费开支,对公款出国、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等费用进行了认真自查。2013年1月—2018年6月各项费用开支如下:
(一)2013年支出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4.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9万元;公务接待费41.06万元。
(二)2014年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28万元,较上年减少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万元,较上年减少48%;公务接待费17.98万元,较上年减少56%。
(三)2015年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4万元,较上年减少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1万元,较上年减少38%;公务接待费3.33万元,较上年减少81%。
(四)2016年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万元,较上年增加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4万元,较上年减少10%;公务接待费6.66万元,较上年增加100%。
(五)2017年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57万元,较上年增加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4万元,较上年增加50%;公务接待费11.13万元,较上年增加67%。
(六)2018年1月-6月支出情况
2018年1月--6月“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3万元,较上年减少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4万元,较上年减少45%;公务接待费7.49万元,较上年减少6%。
三、强化监管,做到防控共建
我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政效能。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和培训经费的管理。严控会议和培训时间、规模,能够简化的一律简化。三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由党政办统一调配,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制定《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五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定《东方市华侨经济区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