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的开展,搭建驻队干部服务村民的有效平台,充分调动并发挥广大队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驻队坐班人员
驻队人员:经济区机关驻队干部,每周各驻队干部要深入所驻队生产队2—3次,特殊情况随时进驻。
坐班人员:各队党支部及生产队全体干部。
二、坐班时间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三、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坐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坐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有事外出要报告分管驻村(队)领导。
四、驻队坐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区机关驻队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了解所驻队的基本情况,指导督促检查所驻队的各项工作,包含土地费收缴、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所驻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受理,限时解决。切实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跟踪落实。
(二)保持文化室的卫生清洁,处理村(队)内日常事务;
(三)为群众提供政策、村(队)务咨询;
(四)按照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制度,坐班人员要对群众提出的事项,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坚持干部坐班“定人、定点、定时、定责”,处理事务“有记录、有答复、有反馈、有签名”,及时协调予以解决。超出职责权限或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领导进行请示和汇报。
(五)坐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村(队)干部坐班登记表,同时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来信,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坐班人员如遇重大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或工作组领导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