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财政局党支部召开关于《十八大系列全会精神》学习会议
时间:2017-09-19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东方市财政局党支部于9月18日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十八大系列全会精神进行学习。党支部书记王信强同志给党员们作了题为《十八大系列全会精神》的学习讲座。

学习内容主要分为:一是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主要成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五年一度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任期内召开一至七次全体会议。

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二是十八大及六次全会精简学习。十八届一中全会于2012年11月15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一中全会定“人”。十八届二中全会于2013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二中全会定“岗”。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三中全会定“题”。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四中全会定“调”。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五中全会定“路”。中共中央政治局2016年7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2016年10月在北京召开党的第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十八大系列全会精神有更深入的了解。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这就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领会和把握,形成全党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精神力量、实际能力、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