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党建工作“年考”实现新常态
近年来,东方市建立健全了以“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为主要内容的党建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市乡村三级联述联评工作机制,常态化考评党建工作,强化了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业的意识,有效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精细化制定党建工作“考题”。每年年初,市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围绕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新常态、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两个大主题进行研讨,厘清当年的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确定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要点和具体项目,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实现项目化管理,还按照乡镇、农村、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等基层组织类型细化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指标,每种类型党组织考核指标都细化为至少6大项45小项内容,使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有目标、有内容、有措施,做到“对题作答”。同时,市委、党(工)委、基层党支部三级逐级签订年度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预考”。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对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考试”和“考前复习”,发现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建立巡查督查和挂牌督办机制,把督查巡查的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委党巡办采取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巡查的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巡考”,建立巡查督查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并进行通报,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挂牌督办,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甚至给予免职停职处理。近年来,共通报批评了23个党组织,对12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7名党支部书记停职免职处分。
周密化组织党建工作“期考”。市委专门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撰写和审核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考核调研、述职评议的步骤组织党建工作“期末考试”,即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撰写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成立述职报告审核小组严把审核关,保证述职报告能够结合个人讲不足、结合问题讲举措、结合短板讲整改,做到“见字识人”;上级党组织组成考核调研组,采取听取专项汇报、召开各层面代表座谈会、实地核实和查看档案材料等方式,对照述职报告的内容进行考核核实,撰写点评报告进行反馈,保证“期考”结果的真实性;组织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市委在组织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时,将参加评议人员范围扩大到各党(工)委组织委员、“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书记代表等参与考核评议,实行“一述一评一测”,每位党组织书记述职完后,上级党委书记进行点评,然后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市委组织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后,各基层党工委也纷纷组织召开所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对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进行“期末考试”,实现全覆盖。
合理化运用党建工作“得分”。考评工作结束后,将考评结果和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通过东方市党建网、党务公开栏、局域网、宣传板报等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结合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纳入明年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强化党建工作考评结果运用,综合分析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实绩,对抓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11名党组织书记给予提拔重用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从村(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14名,树立了“任用干部看党建”的鲜明导向。
(中共海南省东方市委组织部 袁兴权 赵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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