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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中共东方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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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市直各单位和垂直双管单位党组织:

现将《2011年中共东方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

                                                    20113

 

2011年中共东方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

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党建工作巡回检查总的思路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建工作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巡回检查制度,落实重大事件汇报制度,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我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强核心工程”的有效实施,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全力推进“海南西部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建设,实现东方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建全组织机构,加强党建巡回检查队伍建设

1、选好配齐办公室人员。成立东方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党建工作的副部长担任主任;从党性强、作风正,具有党建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中择优选配1名副主任和3名办公室人员;完善办公室内部制度建设,配齐办公设施,优化办公环境。

2、调整充实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组。成立3个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组,把全市10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进行巡回检查,从市直单位党员干部中挑选熟悉党务工作、有基层工作经验的精干力量调整充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组人员,加强工作力量;从在职的科级领导干部中挑选3名熟悉党建工作的领导干部作为党建工作巡回检查专员,担任巡回检查组组长,加大对农村党建工作的巡回检查和监督力度,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依托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省内大中院校,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参与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的人员到省外和省内党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一次学习培训,争取年内对巡回检查人员轮训一遍,拓宽工作人员思路,提高抓好党建工作的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强核心工程”任务落实

4、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各乡镇党委、农村党支部执行“驻村、坐班”工作制度,督促基层干部服务群众,落实工作;检查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三年任期目标承诺制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情况;检查村级组织换届后续工作完成情况;检查乡镇和村(社区)落实现任和离任两委干部补贴发放情况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落实情况;检查乡镇开展技能型乡镇政府建设情况;检查乡镇和农村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沟通联动化解工作机制情况。

5、开展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检查乡镇和农村(社区)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包括警示教育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一遍以上;检查后备干部培养和建立健全农村干部档案管理情况;检查乡镇党委和农村(社区)党支部设立党员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情况;检查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情况,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20102014年东方市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情况,对1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村级组织将给予黄牌警告,3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级组织将进行诫勉谈话,挂牌督办,跟踪整改;检查乡镇和村级组织落实“一考双评”、“三会一课”、村“两委”负责人述职述廉等制度情况,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

6、开展完善和规范议事规则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各村级组织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等制度情况,指导村级组织规范议事规则;检查乡镇党委落实月工作例会和村级组织落实月集中办公例会情况,指导党建工作正常开展。检查乡镇党委和农村(社区)党支部推行村财委托乡镇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情况。

7配合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组织各乡镇党委对农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专项调研,按“好、中、差”进行排队,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党委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和后进村党支部整顿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在旅游风景区、开发区,高速公路、国道和其他交通干道,遴选10个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组织建设较强、工作基础扎实的村创建农村党建示范点;加大软弱涣散农村党支部整顿力度,争取10个以上后进村党支部实现转化。

8、检查督促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巡回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评比表彰等四种活动方式,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

9、组织落实市乡村三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机制。今年6月和12月,协调市委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年底组织召开一次乡镇党委书记向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会议。结合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乡镇党委书记、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农村党支部书记就抓党建工作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专项述职,同时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称职度调查和测评。

10、配合抓好市乡两级党委换届工作。协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成立乡镇换届纪律巡查督导组,加强业务指导,对乡镇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重点整治换届中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三、规范制度建设,健全巡回检查长效机制

1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制度。研究出台《东方市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法(试行)》和《中共东方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公室职责》,制定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工作阶段巡查计划、方案,明确巡回检查项目和重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组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做到每年巡查乡镇党委至少4次,每季度至少到负责的重点村、难点村和后进村巡查1次,每年至少对各行政村进行巡回检查1轮。

12、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向市委全委会“一报告一评议”制度。在每年底或明年初召开的全委会上向市委全委会报告本年度(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同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13、建立定期汇报研究党建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各巡回检查组巡查工作专题汇报会,听取各巡回检查组汇报巡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和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每半年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一次专题汇报。

14、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巡回检查组在巡查中发现党建工作不落实、工作被动落后的单位,或发现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向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民生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

15、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市委决定的有关事项,逐个建立台账,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公室负责向被巡查的乡镇党委反馈,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明确督办工作人员、完成时限、目标任务,整改一个,巩固一个,销号一个。

16、建立巡查工作责任制。对巡回检查组巡查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重大问题或不报告、不及时处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巡查责任人的失查责任。

17、完善巡回检查成果运用制度。把巡回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乡镇和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及时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系统的总结,有针对性的提出强化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做到检查有发现,发现有整改,整改有提高,确保巡回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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