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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讲党性要体现八个始终坚持
            【发布时间】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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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先英

 

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管人才的人才,担负着为党和人民选贤任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的重要职责。组工干部讲党性必须要做到八个始终坚持,努力树立起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是忠诚为魂,始终坚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组工干部必须始终做到在党信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省委、及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在事关原则的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始终忠于党和人民,忠于组织事业。

二是公道为准,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组工干部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出以公心,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一视同仁,特别是在选贤任能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树立以能力为基础、以实绩为前提、以公认为尺度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地了解干部,公正地评价干部,准确地推荐干部,合理地使用干部,真正把那些对党忠诚、勇于担当、体恤百姓、热爱海南、实绩突出、清廉从政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要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不信邪、不怕得罪人,坚决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与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三是程序为纲,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组织工作政策性、程序性强,组工干部要严格按政策办事,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尤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充分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程序和关口,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同时,要将干部选任工作操作流程细化、直观化,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程序链条,进一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四是实干为本,始终坚持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组织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组工干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地履责、扎扎实实地工作,以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拼劲、韧劲和“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把每一项工作抓细抓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以组织工作科学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实干为民的理念,带头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顺民心,多做些建制度、帮项目、送技术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实在基层、见效在一线。

五是创新为要,始终坚持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改革创新是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组织工作生机与活力的动力源泉。组工干部要不断学习钻研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善于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不断地从客观实际中概括出带规律性的东西,同时注重加强对组织工作的研究和创新,善于运用全方位、多角度的思维方式,积极探索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在继承中改进组织工作,在创新中发展组织工作,使组织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六是业绩为先,始终坚持团结协作、精益求精。团结出业绩、团结出效率。组工干部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协作配合,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做到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努力形成工作的最大合力,确保各项组织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每项工作都要细致入微地思考,精心、精确地处理好每一个细节,把问题想周全,把方案定周密,把工作做周到,努力做到重点工作出精品,难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创亮点,日常工作争一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赢得干部的欢迎和群众的拥护。

七是淡欲修身,始终坚持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组工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以工作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寂寞,乐于奉献,在寂寞中砥砺品质,在辛苦中锻炼才能,在为干部、党员、人才服务中寻找快乐,在忙碌中完善自我、实现价值。同时,端正“官念”、淡化“官欲”,时刻保持“甘为他人做嫁衣”、“愿作红烛照人寰”的胸怀和淡泊名利的思想情操,不争名、不揽功、不图利,为做好组织工作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

八是廉洁立身,始终坚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为人之道在于正,为官之道在于廉”。组工干部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常常面对着方方面面的诱惑,因此,必须要时刻比照尹中强、李林森这些廉洁之镜,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省自身之过,严格遵守“十严禁”和“五条禁令”等纪律规定,始终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树立起组工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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