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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两委干部补贴增加
            【发布时间】20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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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农村社会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农村两委干部队伍,激发农村领导班子活力。近日,我市出台了《东方市农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干部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决定增加农村社区在职两委干部补贴,并拨付一定的办公经费,使农村组织首次有了办公经费。

  办法规定,在职农村两委干部的补贴发放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从原来的每月300元增加至650元,村委会主任从原来的每月260元增加至600元,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月55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每月500元;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月700元,其他社区居委会主任干部每月600元,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月800元。同时,办法规定按农村社会人口数的多少,拨给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人口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每月3000元,人口10003000人(含3000人)的每月4000元,人口3000人以上的每年5000元。(记者  钟淑晓、赵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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