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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方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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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门,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驻市有关单位党组织:

现将《东方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东方市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27

东方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联系和沟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筹备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

3、了解掌握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4、加强与市委督导组的联系、协调,综合汇总督导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6、做好市领导开展活动相关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综合组职责

1、具体负责制定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流程。

2、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以及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会议会务工作。

3、负责与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与沟通,协助办公室领导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

4、了解掌握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5、起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有关讲话稿以及其他文稿。

6、负责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文件的编印、分发和归档。

7、负责办公室情况综合、组织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秘书组职责

1、起草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稿等重要文稿。

2、制定市委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流程;负责协调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服务工作。

3、协助建立市级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配合做好市级领导班子调研指导工作。

4、负责市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5、协助做好市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6、协助做好市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民主评议等工作。

7、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络指导组职责

1、负责做好与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2、做好市委督导组成员的培训。

3、负责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提出督导工作的重点、方法和措施,确保督导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协助办公室领导定期召集市委督导组工作会议,听取指导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5、配合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做好有关工作。

6、负责市委督导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7、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组职责

1、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提出宣传工作内容和重点。

2、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重要动态等。

3、以各种形式推出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4、针对活动各环节特点和要求,组织撰写社论、评论、言论等。

5、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

6、办好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7、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

8、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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