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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情况“每周一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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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各单位党组织、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市委各督导组:

为及时掌握我市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更好地做好工作,教育实践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实行工作情况“每周一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市教育实践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秘书组、联络指导组、宣传组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

(二)市委各督导组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督导单位每周活动进展情况。

(三)全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各单位党组织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通过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

(二)报送材料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到真实可靠、讲求时效,注意发现工作中鲜活的例子,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三)市委各督导组负责收集汇总所督导单位的“每周一报”报表后统一报送;办公室各组、市委各督导组(含所督导单位)每周要按规定时间报送教育实践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东方市市委组织部4号楼二楼组织科)。

    联系人:符吉亮、符启超;电话(传真):25500966

    电子邮箱:dfqzlxjy@163.com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每周一报”制度自2014210日起实行,各类表格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统一报送,必须经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室各组组长、市委各督导组组长审签后才能报送。

(二)全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各单位党组织、办公室各组、各督导组要认真总结每周工作情况,重点总结做法、经验和成效,特别要汇总好各类数据、例子;各督导组还要注意汇总督导单位开展活动的特色做法、经验。

(三)请办公室各组、市委各督导组要指定1名联络员(212日前将名单报至教育实践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负责报送工作

 

附件:

1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组本周工作情况汇总表;

2、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组下周工作计划表;

3、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本周工作情况汇总表;

4、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下周工作计划表;

5、东方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本周工作情况汇总表;

6、东方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下周工作计划表。

 

 

                东方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8

 

(东群办发2号)关于实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情况“每周一报”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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