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常态化选派干部担任农村“第一书记”
时间: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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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方市从市直机关单位中选派23名优秀科级干部和正科级后备干部到软弱涣散农村党支部担任“第一书记”,重点落实“十个一”的工作任务,即开展一次调查摸底;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培养一批新型农民;培养一批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批优秀后备干部;开展一系列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建立健全一套工作机制;确定一条致富路子。这是该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具体行动。

据了解,该市从2012年开始就实施“第一书记在行动”活动,每年都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分批分类选派机关单位优秀科级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到农村担任“第一书记”。2012年该市选派10名优秀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到10个特困村担任“第一书记”,重点落实整村扶贫工作,推动特困村整体发展;2013年又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纪检、组织和政法系统选派15名优秀科级干部到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担任“第一书记”,重点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保证换届秩序平稳顺利,两批“第一书记”都做出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该市还专门出台了《东方市农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书记”每次挂职时间为2-3年,任职期间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在原工作岗位的政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不变,并对第一书记的职责与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和纪律、考核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第一书记”在村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推动优秀干部挂职担任农村“第一书记”实现常态化。

 

(作者:袁兴权 符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