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顺利完成全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核查工作
时间: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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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东方市委组织部和东方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员、参公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员、参公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核查工作。目前,本次全市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学历学位信息核查工作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涉及公务员单位和参公单位109个,涉及公务员和参公人员1749名。经过本次信息核查,保证了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准确。同时,全面更新我市公务员信息库学历学位信息,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与市人社局制定学历学位信息核查工作开展方案,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人员,在市委组织部信息办合署办公,共同开展工作,确保本次核查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信息核查队伍。要求各单位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采集、初审和上报等工作。同时,还借调了2名新录用公务员对各单位报送的学历学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印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三是积极沟通协调。对在资料收集审核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单位信息联络员进行沟通,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核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一是采集信息。要求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将收集到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初审,核对无误后,审核人将本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办公室;二是网络验证。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单位报送的学历材料在学信网上进行电子查询验证,经确认后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随证书复印件一起存档;三是核对档案。对各单位报送的学历学位材料,逐个与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对,对缺失相关学籍材料的,及时通知干部本人进行报送,确保学历学位档案材料的完整规范;四是对比印证。对核对无误的学历学位信息,逐个与公务员信息库信息对比印证,全面更新完善公务员信息库的学历学位信息,确保信息库信息与档案信息的一致。

三、查漏补缺,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

一是规范干部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对核查过程中发现学籍材料缺失的,都及时通知干部本人进行补送,尽力完善干部学历学位档案材料。二是理顺干部人事档案的存放管理。针对一些本该归市委组织部管理的科级干部档案还在市人社局,以及个别干部出现存在两卷人事档案多头管理的现象,我们以出具调档函的方式将档案移交市委组织部信息办管理,有效避免档案管理权限不清和干部档案分卷管理的现象。三是全面更新公务员信息库学历学位信息。针对以往干部学历学位信息采集中出现的干部新取得的学历学位信息未能及时提供,以及误将结业当成毕业报送等不准确信息的现象,我们通过重新采集最新信息以及印证档案学籍材料的方式,严格核实后更新公务员信息库信息,保证信息库内每一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作者:吴淑宇 王帅